为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构建民主、开放、规范的党务工作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2〕29号)和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通知》(桂纪办发〔2012〕2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
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着力推进党务公开和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党务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党务公开,使广大师生员工凝心聚力,共谋学校发展良策,共促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三、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原则。坚持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积极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着力营造党员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先在党内公开、后在党外公开,坚持积极探索、循序渐进,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公开内容要真实、具体,公开形式要多样、便捷,注重时效性和规范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原则。坚持把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
(四)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和特点,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坚持分类别、分层级公开,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本级党组织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的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创建、宣传舆论、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教育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权利保障、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情况。
(五)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的干部培训计划及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本级党组织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或本级党组织决定公开的其他事项。
五、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公开目录。各级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和具体制定本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目录,党务公开目录应该包括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各级党组织制定的党务公开目录,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二)按照目录公开。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要严格按照目录进行。如要公开目录以外的事项,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方可公开。
(三)收集反馈意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收集、及时处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党员反馈。
(四)材料归档管理。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及时整理、材料完整、分类归档、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党务公开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六、党务公开的主要方式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科学确定党务公开的具体方式,确保做到党务公开的方式与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相适应。只适合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适合向师生公开的,通过校园网、公开栏等形式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通过信息公开网、微信、微博、校报、报纸等途径公开。
七、党务公开的时限要求
(一)年度公开。凡属工作政策、制度规定、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具有稳定性内容的公开事项,实行年度公开。
(二)即时公开。《新葡萄8883国际官网党务公开事项清单》(见附件)中的非年度公开的其他事项,应当在清单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八、党务公开的制度保障
(一)例行公开制度。已经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事项,需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变更、撤销或终止党务公开事项,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二)申请公开制度。党员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所申请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要及时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所申请事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党组织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党组织应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组织民主评议、接受党员反映、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强化党务公开工作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的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四)考核评价制度。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内容。校党委适时组织开展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考评活动,及时公布考评结果。
九、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落实党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建立党务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是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他委员是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党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时限是否准确、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水平。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相关方案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附件:新葡萄8883国际官网党务公开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