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于2023年10月24日向广西启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人工智能学院实验室设备搬迁服务(项目编号:HZXY2023-F-18)提出质疑。现对质疑内容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第七章项目需求和说明:序号4实验室无线系统,为新增购买项,不属于搬迁服务,且参数中多处体现独一性,有控标嫌疑,不符合招标法要求,为保证公平公正合法,请删除。序号5实验室信息点管理系统同样为新增购买项,不属于搬迁服务,且参数中多处体现独一性,有控标嫌疑,不符合招标法要求,为保证公平公正合法,请删除。
事实依据1:项目招标公告(/info/1272/27992.htm)
质疑答复:序号4实验室无线系统、序号5实验室信息点管理系统的采购是为了实验设备搬迁后能正常运转使用所设立,且已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中列明。质疑人在质疑事项中反映的参数中多处体现独一性,有控标嫌疑,却未明确具体的参数内容,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特此答复,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贺州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启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