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为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推荐和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新葡萄官网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主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乡村振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选树推荐一批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充分展示我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真正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生动实践。
二、组织机构
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推荐和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三、奖项设置和推荐名额
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及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均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等五类。根据要求,广西向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组委会推荐的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每类2名,共10名。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自治区道德模范25名、自治区道德模范提名奖25名,共50名。
每所高校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只能各推荐1名,人选总数不超过5名,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少推荐或不推荐。请各部门、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做好推荐工作。
四、评选标准
(一)总体标准
在广西居住或工作、生活满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五、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书面材料:候选人推荐报告一份;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每人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达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3000 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各类审核证明、媒体公示佐证材料一套。
格式要求:标题为“XXXX模范候选人XXX事迹”,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字体;正文采用word文档、3号仿宋字体、A4纸排版,行间距28磅;页边距为:上3.7厘米、下3.1厘米、左2.8厘米、右2.8厘米。事迹材料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个人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和单位职务等),第二部分为事迹,第三部分为荣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情况。
2.图片和音视频材料:提供候选人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一个3分钟广播节目、一部3分钟电视专题片。
格式要求:
音频:3 分钟以内采访音频,以 MP3 格式传送。
视频:采用高清摄像机拍摄,配音、配音乐、配字幕、配特
技;视频分辨率720*576,视频编码率 4MB,音频采样级别48000Hz,采样大小 16 位,立体声 2 声道,保留完整的背景声;时间长度不超过 2 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 900MB;镜头不要过于陈旧;以 WMV 格式文件传送。
照片:图像规格567 像素(高)×390 像素(宽),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不超过 50KB,以 JPG 格式传送。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要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组织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等环节,确保活动严谨规范,公平公正,推出立得住、有影响的候选人。
2.因时间紧、任务重,后续还需经过学校审核、公示等环节,请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将推荐人选名单于3月28日下午下班前、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其中纸质版材料需经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于3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党委宣传部,音频、视频可于4月4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密,5228660,电子邮箱:815595819@qq.com。
附件:1.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推荐表
2.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