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2〕101号)精神,现就新葡萄官网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对象
新葡萄官网所有在职在编人员。
二、学习考试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学习考试方式
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网络在线考试方式开展。请各部门、各二级单位组织在职在编人员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广西普法云平台”( http://www.gxpf.cn/)选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入口或在浏览器中打开学法网站(http://exam.gxpf.cn)进行学习和考试,也可使用手机在“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登录后进行学习和考试(详见附件1)。
已参加2021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的人员,可直接登录(登陆账号格式为:个人中文名字+出生年月日(如张三,1989年1月1日出生,用户名为:张三19890101,初始密码:8888)进行学习和考试(详见附件1)。
名单未录入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的人员(主要为2022年度新入职的人员和未参加2021年度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导入用户模板》(详见附件2)并于2022年10月30日前交学校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815595819@qq.com)。学校党委宣传部统一录入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后即可登陆系统进行学习和考试。
四、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在2019——2021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详见附件3)。
(二)考试题型。题目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100 题,试卷满分100 分。其中单项选择题 50 题,每题各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各1分;判断题30题,每题各1分。
(三)考试要求。(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180分钟,记为3个学时;(2)考试成绩60分(含60 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可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合格证打印。学员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可登录电脑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已参加2022年全区行政执 法人员资格(续职)学习考试且考试合格人员,可直接打印2022 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证明。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1.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全校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工作;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工作。
2.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明确具体负责人员(需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并于2022年10月30日前把名单报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请加入QQ群563337580),切实抓好学习考试工作。
3.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要强化管理,及时提醒、检查、督促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按时完成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党委宣传部将不定期在系统后台统计全校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
(二)强化学习考试结果的运用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2〕101号)精神,“本次学习考试结果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原始材料来源和年度工作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等参考依据之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参加考试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六、学习考试服务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李小密,联系电话:5228660。
自治区司法厅为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人员提供学习考试咨询,各级管理员操作协助服务。学习考试期间,每天9:00-18:00设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在学习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0771-5820142、5806416、5883552、5806421
电子邮箱:gxxfyfks@sft.gxzf.gov.cn
使用安卓手机学习考试的入口,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打开底部“学法用法—考试入口”选项,进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界面。或直接下载“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APP)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
备注:使用苹果手机的学习考试人员,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学习考试。
微信公众号:“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下载:
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仅限安卓操作系统手机
附件:1.2022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流程
及具体操作步骤(学习考试人员适用)
2.导入用户模板
3.2022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
容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0月25日